簡單來說,雲端運算是一方(服務供應商)透過互聯網向用戶交付電腦資源(硬件和軟件)。由於用戶只是使用而非真正購買電腦資源,因此這種交付或提供的方式可稱為一種「服務」。雲端運算就像公共設施(如電力網絡)般提供共用的電腦資源,以發揮規模經濟效益。
事實上,用戶可利用雲端運算「租用」電腦資源(應用系統軟件、硬件平台和儲存器等),而無需購買(及安裝)有關硬件或軟件。雲端服務供應商會管理供應用系統運行的基礎設施和平台,以及負責資訊保安。用戶只須透過自己的裝置經由互聯網存取電腦資源。雲端服務可讓用戶更快地啟動和運作應用系統,並能更迅速地調配資源,以應付波動不定和難以預測的業務需求。
雲端運算為中小型企業(SME)用戶帶來很多潛在利益,但風險亦隨之增加。一直以來,成功的企業總是能夠在風險與回報之間取得平衡,這一點在雲端運算上亦不例外。雲端運算作為資訊科技外判的一種變化,其所面對的許多風險與傳統的資訊科技外判大同小異,這實不足為奇。當中的許多風險也可以同樣的方式來緩減:
雲端服務一般可分為三類:
用戶可利用雲端服務租用應用系統軟件、硬件平台或儲存器等,而無需購買有關硬件或軟件。雲端服務供應商會管理供應用系統運行的基礎設施和平台。雲端運算可讓企業取得所需應用系統和提高應用系統的運作速度,並能更迅速地調配資源,以應付波動不定和無法預測的業務需求。
以下是四個部署模式的對照表。
方面 | 公共雲端平台 | 私有雲端平台 | 社群雲端平台 | 混合雲端平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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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提供途徑 | 通過互聯網提供 | 通過私人(虛擬)網絡提供 | 通過私人(虛擬)網絡提供 | 混合通過互聯網和私人網絡提供 |
提供模式 | 開放給公眾使用 | 供單一組織專用 | 供來自多間機構的特定羣組共用 | 由兩項或多項不同的雲端基礎設施組成 |
成本/付款方式 | 採用公用事業的定價(「按次付費」),沒有前期資金成本 | 初期安裝需要資本投資 | 成本由個別機構承擔 | 混合採用私有和公共雲端平台的定價 |
服務水平協議(SLA) | 由服務供應商釐定服務水平協議 | 由服務供應商釐定服務水平協議 | 參與機構簽訂同一份服務水平協議 | 混合採用不同的服務水平協議 |
可作用途 | 處理公開/非敏感資料,並應付差距甚大的需求 | 關鍵系統 / 處理敏感資料 | 應付來自不同機構的社羣的相同業務需要 | 混合應付多種業務需要 |
雲端運算組件技術所具有的互用性,是有助推動雲端運算的一個重要元素。雲端運算讓不同的系統和機構在雲端平台環境內一起運作,有助降低實施成本及提高運作效率。隨着各種雲端服務不斷擴展,業界只能透過嚴格遵守一套開放的標準和議定的原則,才可令組件技術得以互用。在可見的未來,於開發不同雲端組件和提供雲端服務方面,預計業界的主要關注是制訂和遵行一套開放的標準。